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城市生活,在孤单寂寞冷而又单调的生活里家里养条宠物既可以增加家里的气氛,又可以有所牵挂,使枯燥的生活增添几分乐趣。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在家里养一只小猫或者小狗,相比之下,我个人觉得还是养狗比较好玩一些。猫太高冷了,无论你对它多好,它都在那里对你不理不睬,但狗就不一样,只要给点吃的,就会这辈子不离不弃!狗你对它好了,他会想对我这么好,主人一定是上帝,猫的话,对我这么好,我一定是上帝~
前段时间在家闲着是在是无聊,就去市场上买了只边牧,说实话我在买之前已经做好了和它斗智斗勇的准备了,买的时候两个半月,现在正好五个月了,有时候真的是爱不释手,有时候真想剁吧剁吧炖了得了,要说这边牧的智商果然是名不虚传,两只小眼睛地里咕噜光看事,故意犯个错,马上来讨好,真的是哭笑不得!
别看这小家伙个头不大,鬼精鬼精的,经常把桌子上的纸,垃圾桶里的垃圾刨的满地都是,我一回来自己赶忙跑回自己的笼子,用幽怨的小眼神看着你,只要你心一软忍不住一笑,马上跑出来和你亲热、抱腿、撒娇,顿时一点脾气也没有了!胆子小的出奇,看到小区别的狗来了,如果是咬就赶紧跑回我的腿地下,然后也对着叫两声,如果比较友善,马上去讨好别的狗跟它一起玩,每天晚上都要熬走三拨人,一看是回家的方向,就是不肯走,出来玩就跟过年似的一蹦一跳,回个家跟去上坟似的,那叫一个不情愿!
有次他在啃骨头,我偷偷的从旁边伸手过去,把它的骨头拿走了,从此以后再也不让动我给它的食物,看到我过来老早早叼着就换地方吃了,吃个东西跟两万五千里长征似的,啃一口换一个地方。还有次买了个带子有点小,戴上了有点不舒服,就出去了一次,回来把带子放在狗笼子上面了,第二天一醒来,带子已经被他撕成四五段了,还歪着头看着我,仿佛在说,还买我还撕,看你钱多还是我力气多~~~
把食物放在手里,猜对了才给吃,先拿鼻子闻一下,在把爪子搭在你手上,十次能猜对十次,别人家的狗都是怎么玩的呀,还有猜不对的时候,玩的我都没挑战性了,感觉自己连个狗都骗不了,拿着东西逗它让它咬,左一下右一下,它会连续两次左或者右没等你反应过来就抢到了。气的自己丫丫的,再来~~~
经常逗它,它在前面跑我在后面就藏起来了,瞬间就跑回来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你,它可能在想,这智障跟着我走都能走丢了,现在每次出去都是走两步一回头~生怕我在不见了。边牧的颜值也高,带出去倍儿有面子,它现在都成为我们小区的明星狗狗了......
很庆幸买了闹闹,不护食,不挑食,不咬人很乖,但缺点是掉毛啊、掉毛啊、掉毛啊沙发上地上全是狗毛,每天都要花时间打扫,每次回家都像见了上帝一样,兴奋的又亲又抱我,生怕我在走了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只要我在保证看都不看一下,我要是不在,瞬间就没了,上次偷吃带鱼吃了一碗,生怕它被鱼刺卡到喉咙,万幸没事!
它的“英雄事迹”就先分享到这里了,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它只是我们生命中的很小很小一部分,我们却是它的全部,如果你有一只自己的宠物,希望能好好的对它,一般养宠物的都是很有爱心的,不要半途而废把它们抛弃,他们也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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